|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问题解答简报时间:2019-03-27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问题解答简报 (第一期) 一、个体经营户相关问题 1.个体经营户的装修费用是否应计入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表的第6项指标?若计入支出是否按年份分摊? 答:装修费不属于固定资产投资,不计入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表(612表)第6项指标。按年分摊后计入第4项指标,分摊年限根据预期使用年限确定。 2.个体经营户在普查年度买的仪器设备费用如何填报? 答:购买仪器设备的费用应全额计入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表(612表)第6项指标,不计入第4项指标“与经营相关的总支出”。 3.个体经营户拒访或转单位后留下的空表、废表,可以自行删除吗?如需删除需采用什么手续? 答:拒访和“个转企”的个体经营户应根据PAD提示信息做相应操作,形成的空表,不能自行删除,也无需作特别处理。 4.个体运输户样本中有一部分在相邻区县运营,如何处理? 答:对于不属于本县(市、区、旗)或找不到的个体运输户,不进行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