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发区老洪港2018年河道突击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开发区老洪港2018年河道突击整治工程项目业主为 南通开发区老洪港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 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南通开发区老洪港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内容及范围
1、项目内容:南通开发区老洪港2018年河道突击整治工程包括:东方红陶瓷市场南侧河东段500m整治、张江路南侧河2600m整治、东方红场部南侧河700m整治、通顺路西河北段400m整治、长洪支河东方大道西段550m整治、种畜场东匡河980m整治;
2、项目地点:南通开发区老洪港:东方红陶瓷市场南侧河东段、张江路南侧河、东方红场部南侧河在东港管理区;通顺路西河北段在长洪管理区;长洪支河东方大道西段、种畜场东匡河在洪港管理区;
3、工程期限:25日历天。
4、工程要求:东方红陶瓷市场南侧河东段、通顺西河北段、种畜场东匡河清杂清淤;张江路南河、东方红场部南侧河、长洪支河东方大道西段清杂。
清杂要求:河坡河内无杂草、杂树及杂物垃圾等,河面无杂草及漂浮物;
清淤要求:河坡平整岸线齐,河内无坝埂等阻水物,河底吴淞标高0。
5、项目预算:预计工程总费用126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应服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水利工程及河道保洁等相关内容;
4、投标企业具有提供招标范围内所有服务及相关伴随服务的能力;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9、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叁级及以上从业资质。
10、投标人自行勘验现场。
四、资格后审需提交的材料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具的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企业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水利工程及河道保洁等相关内容;
3、企业水利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4、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证明,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可以从“江苏检察网(
www.js.jcy.gov.cn)”进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上自行打印)(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后开具的证明,否则无效)。
5、技术标中需查验的原件资料及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原件资料。
注: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五、评标办法:以126000元为最高限价,应标价的平均值次低价中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
投标企业可登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老洪港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ntlhg.com)下载招标文件。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8年11月26日14时 30 分,地点为南通市开发区老洪港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科 。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 联系方式
招标 人:南通市开发区老洪港管理委员会
地 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兴路288号
邮 编:226010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85915799
2018年11月20日
投标人须知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1 | 招标人 | 名称: 南通开发区老洪港管理委员会 地址:南通开发区 景兴路288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513-85915799/13813721605 |
1.1.2 | 招标代理机构 |
|
1.1.3 | 项目名称 | 南通开发区老洪港2018年河道突击整治工程项目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东方红陶瓷市场南侧河东段500m整治、张江路南河2600m整治、东方红场部南侧河700m整治、通顺西河北段400m整治、长洪支河东方大道西段550m整治、东匡河980m整治 |
1.3.2 | 工程期限 | 25日历天 |
1.3.3 | 质量要求 | 详见协议内容 |
1.3.4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见招标公告 |
1.4.1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4.2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它材料 | / |
2.1.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至时间 | 2018年11月26日14 时前 |
2.2.1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 | 2018年11月26日14 时前 |
2.2.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 | / |
3.1.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投标标书等 |
3.1.2 | 须提交核验的原件材料 |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具的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企业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水利工程及河道保洁等相关内容; 3、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证明,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可以从“江苏检察网( www.js.jcy.gov.cn)”进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上自行打印)(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后开具的证明,否则无效)。 4、技术标中需查验的原件资料及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原件资料。 |
3.2.1 | 投标报价要求 | 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所提的要求提出投标总报价。此报价同时作为招标人的评标依据。除非因招标人原因而要求进行变更或项目增减外,投标报价应为最终结算价,在整个合同执行过程中,中标人合同价格如无招标人要求变更或项目增减,最终结算价即为合同价; 2.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表”上写明投标单价和总价。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投标报价包括劳务费、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
3.2.2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限价126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
3.3.1 | 投标有效期 | 2018年11月26日14时30分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万元整/每家投标单位 投标保证金核查方式: 开标现场核查 (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内) |
3.4.2 | 投标文件数量 | 正本一份,副本两份(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包除外) |
3.4.3 |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 1.投标人应准备 叁 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包为壹份;资格证明材料包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技术标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商务标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分别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包、资格证明材料包、技术商务标和报价标应分别密封,并在封套和投标文件封面上写明资格证明原件包、资格证明材料、技术标、商务标,同时还要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4.1.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 时间: 2018 年 11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 地点:南通市开发区老洪港管委会综合管理科 |
4.1.2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是,退还安排: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招标结束后当场退还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6.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
6.2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项目合同总价款的 10%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
7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老洪港2018年河道突击整治协议
甲方:南通开发区老洪港管委会
乙方:
为保证河道长效管理行之有效,保洁管护措施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对东港管理区的张江路南侧河、东方红场部南侧河、陶瓷市场南侧河东段,长洪管理区的通顺西河北段,洪港管理区的长洪支河东方大道西段和种畜场东匡河进行突击整治,经招投标确定工程由乙方实施,双方就整治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整治范围及内容
1、张江路南侧河。全长2600米。
内容:河面及两侧绿化带范围内人工清杂。
2、东方红场部南侧河。全长700米。
内容:河面及两侧5米范围内人工清杂。
3、陶瓷市场南侧河东段。东段500米。
内容:河面及两侧5米范围内人工清杂。机械疏浚。
4、通顺路西河北段。江海路至江韵路400米。
内容:河面及两侧5米范围内人工清杂。机械疏浚。
5、长洪支河东方大道西段。长约550米。
内容:河面及两侧5米范围内人工清杂。
6、种畜场东匡河。长约980米。
内容:河面及两侧5米范围内人工清杂。机械疏浚。
二、整治标准要求
1、清杂要求:
岸线:两岸河坡、河口(向外不少于5米,河口近边有绿化带或围墙的清至边际)清除各类杂草、杂物、垃圾,做到河坡河口无杂草、杂物、垃圾。
水域:全河段水面全面打捞清除水草、漂浮物,做到河道通畅,无坝埂等阻水物,河面清洁,无漂浮物。
2、疏浚要求:做到河坡平整岸线齐,河深达吴淞标高0。
3、安全:施工期间内,乙方按安全规程要求施工,承担安全责任。
三、施工工期
整治协议签订即可开工,25日历天前竣工。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整治施工费用总计为 元。整治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开具正式发票,甲方报区财政审批后支付。
甲方:南通开发区老洪港管委会
代表:
乙方:
代表:
二〇一八年 月 日